12月5日上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召开党委会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校党政领导及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省教育督导专员、党委书记桂宁东主持学习会。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国家宪法日到来时的重要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重要内容。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必将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法治中国的进程再添新动力。
会议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塑造宪法信仰,维护宪法权威,宏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教育,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会议认为,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用法治思维进行管理,用法治教育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守法水平,不断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动学校科学发展。
会议学习传达省委“2014年度市厅级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督促指导工作培训会”精神。桂宁东强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文件、李锦斌讲话要求,在省委督导组指导下,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落实责任,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具有较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撰稿:陈东东 编辑:孙佼佼)